fff000 发表于 2014-10-27 19:15:55

未婚妻要我给家用,该不该给?

跟女朋友订婚之后3个月(2014年2月订婚,准备2015年1月摆酒),一次失业之后,她就跟我说,要我给家用,一开始就要我每个月给她1000元。我说,我哪有这么多空余钱给你。说了一大堆理由(要交租屋费用,生活上的用费。。。之后),她才勉为其难要我给500元一个月给她(她说:我也要背负自己家庭的负担,我不像其他家庭那样,有父母来支撑,我还要努力赚钱来养家)。我当时真的很不情愿(我只是一名很普通的打工仔),而且,她要对她自己家庭要负责,难道我不用管我自己的家庭了?不用理我爸爸妈妈了?
到底是她太过分,还是我太自私了? 到底是谁对谁错? 还要继续走下去吗? 我心很乱。

注:我女朋友刚认识的时候,脾气很好的。只从我向她求婚之后,脾气开始越来越差。 很难忍她的脾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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